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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房屋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2026-05-08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房屋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房屋招租项目就医院名下行政楼一处房产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SDRB-2026-0508-02
出租房屋地址: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辖区

2.2出租房屋规模: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房屋招租项目,就医院行政楼东北侧临街商铺进行招租,约170㎡

2.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

2.4招租底价: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1.1万/年。竞标报价低于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2.5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用”,按年支付。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需交纳下一年度租金。逾期不交房租的,将进行停电处理。

2.6租房押金:中标后需一次性缴纳10万元作为租房押金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其营业状态正常,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报价人行业资质及行业专项许可证书;(仅限于药品相关行业店及超市

3.2.1若报价人从事药品相关行业,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通过并满足国家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相关要求,提供对应有效认证证明材料。

3.2.2若报价人从事其他行业,须提供本行业依法依规必须取得的专项经营许可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须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匹配本项目采购内容。

3.3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或信誉不良记录

3.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4、招租房屋的经营范围要求

4.1专属用途:本房产仅限作为药店、商店、超市使用,严禁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4.2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4.3经营活动必须与医院的诊疗活动严格分离,不得以医院名义进行宣传或虚假营销。

4.4严禁转租: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产转租、分租、出借或变相交由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5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5、报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次报价活动者,请于2026年5990020265141700分(北京时间),下列资料盖章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三年来无违法违纪或信誉不良记录声明发送至sdrbzb@163.com邮箱。如果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公司将招租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招标代理公司会写明具体原因发送至报价人邮箱内,请各报价人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租文件300元/份,售出不予退还。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租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租文件

7、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路主任

电话:0538-5636229

代理单位:山东瑞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1385314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