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动态心电图记录仪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动态心电图记录仪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于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动态心电图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4.5万
采购需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动态心电图记录仪由于使用该设备的患者增加,原有仪器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现拟增加三台。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院内使用的动态心电图记录仪软件系统为深圳市博英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只能兼容博英动态心电图机,该品牌产品质量过硬、检测准确、实用性稳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通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具有唯一性。为确保医院动态心电图机系统兼容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深圳市博英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济南志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济南志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213号历下软件园A座C208CD座4C1、4C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该产品的授权书;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538-5636537